土地征收中哪些不予补偿
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但是这个补偿是建立在被征收的建筑物或是构筑物是属于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之上,倘若不合法,那么被征收人可能很难拿到拆迁补偿。那么,土地征收中哪些不予补偿呢?下面就让山东土地征收律师具体来介绍一下。
土地征收拆迁时,土地上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房屋拆迁不给予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