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是多少
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是多少呢?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城市规划区内耕地较低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较低年产值标准全省均为每亩1000。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较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土地年产值较低标准参照同类地区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较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