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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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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以及其它权利的总和,那么,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呢?在这里山东土地征收律师详细介绍以下:
  可以找政府,在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时,政府是有相应的处理流程的。
  村土地确权有纠纷时,政府有具体的处理流程为: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具体规定:《土地管理法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